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(征求意见稿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行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,是为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、全天时、高精度的定位、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国家重要时空基础设施。为进一步提升芯片、模块、天线、板卡等北斗基础产品质量,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各领域各行业的广泛应用,现就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 一、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坚持“统一管理、共同实施、政府引导、市场运行”的基本原则。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、运维、应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、监督管理和结果采信,营造有利于北斗基础产品发展的良好环境。 二、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、认证规则和认证标志,标志图案如下。
三、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组建由政府部门、科研机构、认证机构、检测机构、标准化机构、生产企业和用户等相关方参与的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,协调解决认证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,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等。 四、从事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,具备从事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相应的技术能力。 五、认证机构应当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、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认证工作,建立可追溯工作机制对认证全过程完整记录,并对在认证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。 六、认证机构应当公开认证收费标准和认证证书有效、暂停、注销或者撤销的状态等信息,接受社会的查询和监督,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实施情况及获证产品信息。 七、认证委托人对认证机构的认证工作和认证决定有异议的,可以向作出决定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诉。对认证机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,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 八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机构及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,发现违法行为的,依法予以处罚。
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 月 日 |
全球及中国智能工厂市场研究报告,对2023、2024年智能工厂行业调查分析研究,包括行业政策、... 详细
|
全球及中国绿色甲醇行业分析报告,通过对2024-2025年绿醇市场调查研究,涉及行业政策、需求... 详细
|
全球及中国生物质绿色甲醇市场研究报告,对2024-2025年绿醇行业调查分析研究,包括行业政策... 详细
|
中国双碳双控市场机会研究报告,通过碳减排路径分析及碳排放来源,对双碳双控政策、行业... 详细
|
- [研究报告] IIM信息:智慧工厂行业市场调研报告
- [研究报告] IIM信息:智能工厂行业市场调研报告
- [研究报告] 全球及中国绿色甲醇行业分析报告
- [展会论坛] 2025第24届西部全球芯片与半导体产业博览会
- [展会论坛] CAEE2025家电与消费电子制造业供应链展览会
- [展会论坛] 更新 | 中国家电、智能家居制造业供应链展览会
- [展会论坛] 2025江苏国际泵阀管道展览会
- [展会论坛] 2025长三角国际化工产业展览会
- [展会论坛] 2025广州国际个护美健电器展览会
- [展会论坛] 2025广州国际个人护理用品博览会
- [展会论坛] 2025广州国际卫生护理⽤品展览会(PCE卫生护理用品展)
- [展会论坛] FLE 2025第十届广州国际冷链产业博览会
- [展会论坛] 2025广州国际智能机器人展览会
- [展会论坛] 2025第二届中国(宁波)化工安全与应急装备展览会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